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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新生儿光疗
  • 光照疗法(光疗)是降低血清未结合胆红素简单而有效的方法。未结合胆红素为脂溶性,光照后形成构型异构体、结构异构体(光红素)及少量光氧化胆红素,他们为水溶性,可经胆汁和尿液排出,使血清胆红素水平降低。用于光疗的光源主要有:①波长为425~475nm的蓝光。②绿光荧光灯波长510~530nm。③卤素灯:光强,但不均匀,且产热量高。④光导纤维光疗毯:光导纤维将绿光源引入并分散于光疗毯。光照面积小。⑤发光二极管波长范围窄,效率高。上述光源中以蓝光荧光灯应用时间最久,目前仍为最常用的光源。本节仅介绍蓝光照射。 一、适应证 1.一般患儿血清总胆红素>205μmol/L,ELBW(超极低体重儿)>85μmol/L,VLBW(极低体重儿)>103μmol/L。 2.新生儿溶血病患儿,生后血清总胆红素>85μmol/L。 二、操作方法 光疗有单面光疗和双面光疗,后者因光照面积大,效果优于前者。单面光疗时患儿可睡在暖箱或婴儿床里,光源置于其上方,若患儿睡在远红外辐射床(开放暖箱),则光源在患儿侧方。双面光疗一般有专门的光疗床。照射强度>5μW/cm[~2.gif]时才有效,一般不超过10μW/cm[~2.gif]。灯管与小儿距离会影响光照强度。一般上方灯管距离小儿40~50cm,便于护理操作,而下方灯管可近些(约25cm)。因灯管产热,不宜太近。除会阴及肛门用尿布遮盖外,患儿应尽量裸露。眼睛用黑色眼罩遮盖,以免损伤视网膜。单向光疗时,每隔2~3小时改变患儿体位,使较多部位皮肤得到光照。光疗的时间视患儿的具体情况而异,当血清胆红素水平降到光疗指征以下时,可停止光疗;若胆红素再次达到光疗指征水平,可再行光疗。光疗分连续或间歇照射,后者为照射12小时,间歇12小时。持续照射时间以不超过4天为宜。 三、注意事项 1.观察小儿一般状况,如体温、呼吸情况及大便性状与次数。既要避免因保暖不够引起体温过低,亦应防止环境温度较高,加上灯管产热引起发热,甚至诱发呼吸暂停。光疗常导致小儿腹泻,排绿色便。 2.光疗时不显性失水增加,经消化道失水亦增多,故要注意入液量的补充,一般要较生理需要量增加15%~20%。 3.光疗时皮肤黄疸明显减轻,光疗主要作用于皮肤浅层组织,因此皮肤黄疸消退不表明血清未结合胆红素正常。可以测血清胆红素,对溶血病及血清胆红素浓度已接近换血指征者,宜隔4~6小时检测1次,一般至少每天测1次。光疗结束后亦应随访,必要时可再次光疗。 4.当血清结合胆红素>51μmol/L(3mg/dl)或血清谷丙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增高时,光疗可引起皮肤呈青铜色即“青铜症“,此时应停止光疗,停止光疗后1~3个月皮肤颜色转为正常。 5.光疗的光源可使静脉营养复方氨基酸液中的氨基酸、色氨酸等浓度降低,故复方氨基酸注射液须用铝箔包裹,以避免损失。 6.除上述的副作用外,光疗还可引起皮疹、低血钙、维生素B2(核黄素)破坏增加等。皮疹一般不必处理,但要保持皮肤清洁;如出现低血钙症状,则应给予相应处理;光疗疗程短,进食正常者不一定补充维生素B,如疗程较长可少量补充维生素B。(光疗时每日3次,5mg/次;光疗后每日1次,连服3日)。 7.光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治疗(换血疗法、药物)相结合。 8.灯管的照射强度随着灯管的使用而逐渐衰减。蓝光灯管使用300小时其能量减少20%,900小时减少35%,2000小时减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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