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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题] 1.现病史   患者,女性,50岁,初中,离异,农民,因“猜疑受迫害、反复上访、滋事14年,加重2年”来院就诊。患者与丈夫于2005年结婚,婚后2年夫妻关系逐步发生裂痕,后丈夫有外遇,两人关系更加恶劣,从争吵到打架。2019年夫妻打架后数天患者出现左眼无光,经法医鉴定左眼视觉功能无异常,鉴定结论与外伤无关。2020年被法院判决离婚后,患者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追究前夫刑事责任,并诉当年鉴定法医受贿作假,鉴定意见书系“公安局伪造的证据”,是“一场骗局,是有意包庇其前夫”。法官以其证据不足驳回,患者认为法官与丈夫同姓故有宗族关系,故意做圈套徇私包庇。此后,患者频频以虐待罪及判决离婚不公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前夫刑事责任。自2021年至今不断至各级公检法部门、纪委及信访部门上访,给各级领导写信,不断换用公用电话、手机拨打领导手机,有时一天数十次,甚至半夜打电话缠闹。上访时情绪激动、痛哭流涕、破口大骂,坚信其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因前夫在基层有关系网,司法机关故意包庇他的罪行,并已形成黑势力关系网对其进行迫害。特别是近两年来共进京上访十余次,并到国家工作机关和首都一些著名景点寻衅滋事,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故在警察协助下强制入院,门诊拟以“持久的妄想型障碍”收治入院。   自起病以来,夜眠差,胃纳可,体重有所下降,大小便无异常,有冲动言语,无冲动伤人、毁物行为,无消极言行。 2.既往史   否认重大躯体疾病史。 3.个人史   自幼在原籍生活,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1985年经邻居介绍后与丈夫相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病前性格:脾气倔强、强势、固执、爱钻牛角尖。 4.家族史   母亲患精神分裂症,弟弟性格与患者相似。 5.体格检查   躯体及神经系统未查及阳性体征。 6.实验室和辅助检查   头颅CT、脑电图检查正常,智商测定正常,血常规、生化常规等检查未见异常。 7.精神检查   (1)意识:清晰,时间、地点、人物定向完整。   (2)仪态:整洁,衣着得体,无怪异姿态。   (3)面部表情:对自己被强制住院表示不满,面带愤怒,目光凶狠。   (4)接触交谈:基本合作,主动言语明显增多,讲话时口沫四溅,手拿一叠资料主动给医生看,并叙述上访原由,哭诉称“我的经历很坎坷,我的身世可以拍成一部电影”,认为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因此要不断上访伸冤。   (5)情感:交谈过程中谈及一般情况时情绪尚稳定,谈及与前夫有关的问题时情绪易激动,情感波动明显,在谈及自己的经历时时而哭泣时而愤怒,甚至有谩骂前夫及公检法部门的激烈言辞,情感反应与内心体验一致。   (6)感知觉:幻觉、错觉及感知觉综合障碍均未引出。   (7)思维:言语较赘述,不停地诉说自己的“冤情”,有时需打断后才能切人新的主题。存在关系妄想、被害妄想,妄想内容与其情感体验相协调,谈话内容基本围绕司法部门徇私枉法,包庇前夫,要求追究前夫的刑事责任,叙述事件有“依据”;认为法官与丈夫同姓故有宗族关系,已形成关系网,联合起来迫害她。   (8)意志行为:在妄想影响下病理性意志要求增强,反复上访、滋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9)性症状:与丈夫离异,无明显的性欲增强或减退的表现。   (10)睡眠:上访期间精力充沛,有时整夜不睡,平常睡眠基本正常。   (11)食欲:胃纳差,体重有所下降。   (12)智能:正常,智力水平与受教育背景相符。   (13)自知力:无。坚信自己是受害者,是被迫害的对象,坚决要求对前夫及司法机关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8.治疗经过   迄今为止对本病尚缺乏十分有效的治疗方法,患者也往往拒绝治疗。   (1)药物治疗:选择第2代抗精神病药物利培酮治疗,剂量范围:2~6mg/d,从1~2mg/d开始缓慢增加,可减少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的风险,提高依从性。如有明显的激越攻击行为,可合并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其他常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如奥氮平、喹硫平、氟哌啶醇等也可选用。对治疗依从性差的患者可选择长效制剂注射治疗,如: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善思达)、注射用利培酮微球(恒德)或癸氟奋乃静注射液等。   (2)心理治疗:可作为重要的辅助治疗手段进行,可减轻患者的疑虑,使其配合治疗。
简答题1、该患者的诊断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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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诊断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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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3、该患者的处理方案及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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