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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白细胞计数
  • [方法]显微镜计数法。 [操作] 1.于一有标记的小试管内加2%冰乙酸0.38mL。 2.用75%乙醇消毒手指尖,待干。 3.用灭菌的一次性刺血针穿刺已消毒部位,用一次性微量吸血管准确吸血20μL,用无菌夹夹取无菌棉球压住穿刺部位。 4.擦去管尖外部余血,将吸管插入稀释液小试管底部,轻轻放出血液并用上层清液洗吸管两次,轻轻振摇试管混匀。 5.充池,静置2~3分钟。 6.计数4个大格内白细胞数(对压线细胞按数上不数下、数左不数右原则进行计数)。 [注意事项] 1.计算盘必须符合标准,清洁无尘埃、无油腻、无裂隙。盖片必须是血盖片。 2.采血时不得用力挤压吸血,第一滴血应弃去。 3.混匀时不得用力过大,以防产生很多气泡。 4.稀释液必须无杂质、无微粒。 5.充池不得外溢或产生气泡。 6.报告必须使用SI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废物应焚毁。 [提问] 1.显微镜计数血细胞对设备的标准有什么要求? (1)吸管误差不大于±1%,计算盘内计算室深度误差<±2%,每大格边长误差<±1%。 (2)血盖片体积为24mm×20mm×0.6mm,平整光滑、高倍镜下无裂隙,两面光学平面误差<±0.002mm。 2.按SI制,白细胞、红细胞及血小板等计数,各应如何发报告? 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用“×109/L“表示,红细胞计数用“×1012/L“表示。 3.采血部位在什么情况下不宜穿刺作血细胞计数? 有冻疮、水肿、发绀及发炎等部位,均不宜穿刺作血细胞计数。 4.白细胞计数结果过高或过低,如何进行处理? 如<3×109/L或>15×109/L应重新采血复查。如<3×109/L应计数两盘取平均值报告。如两次计数相差甚大,则应检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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