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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活体组织检查
  • 【活检标本来源】 1.小块活体组织:通过手术或穿刺取得的小块组织,送病理检查。如身体某处包块或肿大的淋巴结活检,肝脏穿刺、肾脏穿刺、乳腺包块穿刺、前列腺穿刺活检等。 2.内窥镜活体组织:如胃镜、结肠镜、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时,从病变部位夹取少量组织检查。 3.细胞学检查:包括各种体液如痰、尿、胸腹水等,进行脱落细胞学检查,主要是检查肿瘤细胞,也可做穿刺液涂片或组织印片,进行细胞学诊断。 4.手术切除标本:如手术切除的阑尾、胆囊、肝叶、乳腺、肾、胃、癌的手术标本以及截断的肢体等。检查此类标本,大多是为了进一步明确病变的性质、类型和范围。如果是恶性肿瘤,还需了解有无转移及其扩散程度。 【注意事项】 1.为了达到活检诊断的准确、及时,临床医师与病理医师之间的密切配合是非常重要的。病理医师必须对病人临床表现、手术所见以及其他临床资料有全面了解,才可能结合局部病变的观察,进行正确诊断。因此要求临床医生做到下列几点: (1)仔细、全面、正确地填写好病理送检单。如年龄、性别、病史、手术所见,各项临床检查、诊断及特殊要求等。如为妇科病人,需填写月经史、生产史及近年来服药情况。 (2)取材准确。取材部位最好是肿瘤与正常组织交界处,勿切取坏死组织,取材时还应避免挤压。标本适量,如过少或组织取材过浅均会造成病理制片和诊断的困难,甚至得不出肯定的结论。 (3)活检标本常规使用10%甲醛溶液固定。如有特殊要求则采取特殊固定液,如电子显微镜检查要用戊二醛固定液,染糖原要用酒精固定等。固定液量一般是组织的4~5倍,装标本的瓶口应比标本大。 (4)送检标本瓶一定要贴好姓名、取材部位的标签,以免差错。 2.活检取材时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组织是否已固定好,如大标本未固定好则切开再固定。 (2)切组织时做到"三对"、"三查",即对姓名、对病理号、对组织(如遇到组织不对或姓名不对,应在病理单上注明或与有关方面联系查清后再取材);查标本取自何处、查临床医师的诊断及查特殊要求。 (3)小组织如支气管镜活检、胃粘膜活检或细针穿刺等组织,一定要用滤纸或纱布包好,以免制片过程丢失。 (4)取材时要尽量保持标本完整,不同部位均要取材制片,特别要注意取病变与正常组织交界处,避免取坏死组织。 (5)取组织块一般1.5Cm×1.5Cm×0.3Cm左右,如遇胃肠组织、囊肿或胆囊等应切成细条组织进行制片。 (6)骨组织或钙化组织要经脱钙后才能取材。 【诊断报告】 并非所有的送检标本均可得到确切的病理诊断,其原因是所送检的材料无代表性或病变处于早期阶段其特征性尚未完全表现出来,或有些疾病在形态学上特征不突出等。病理医师只能实事求是,根据病理材料客观地作出诊断,既不能诊断过头,也不能诊断不足。根据病理材料对病理诊断的支持程度一般采用以下几种不同层次的诊断: 1.病变具有明确的形态特征,直接作出诊断,如鼻咽低分化鳞状细胞癌、喉结核。 2.病变的特征虽指向某种疾病,但尚无十足的把握,则在诊断病名前冠以"考虑"或"可能"等字样。如支窥活检组织中见到很多深染挤压的细胞条索,但异型性明显的小细胞很少,则诊断:考虑为小细胞未分化癌。病变性质能肯定但分型尚无把握,也常如此,如肺癌,诊断为腺癌可能性大。 3.病变虽有一定的特征,但可供诊断的组织太少,难以完全肯定诊断时,常在诊断病名前加上"疑为"或"高度疑为"字样。这种情况在各种内窥镜检查和针吸活检标本中较多,若经深切组织蜡块后仍不能肯定诊断,则需重新取材才能进一步肯定诊断。 4.送检组织无诊断特异性或某些疾病本身在活检诊断中无特征性,而其组织形态与临床诊断相符,则常在病名前冠以"符合"等字样。 5.送检材料的材料中仅见某疾病的部分特征,诊断依据尚不足,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临床诊断时,则可写明"不能排除"或仅作镜下描述,以供参考。例如增生的淋巴组织,不能排除恶性淋巴瘤。对非明确的诊断,一般需进一步确诊。 6.特殊情况或必要时,在病理诊断书中可另加附注说明,包括对病变的进一步解释,对临床提出某些要求和建议等。如(颈)淋巴结转移性乳头状腺癌。建议临床检查甲状腺、腮腺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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