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单项选择题王甲、李乙是东方大学法学院大四女学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损失。学校做出决定对二女生予以严重警告,全校通报批评并各罚款200元。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为由,拒绝授予学位。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
B、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有权做出以上行政处罚
C、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销学校的处罚决定
D、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
- B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搜题找答案
热门试题
- 1922年《苏俄刑法典》第6条规定,威胁
- 选举法关于代投票的规定有( )。
- 张兰起诉陈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
- 在我国,特赦由( )决定。
- 某甲强奸同村女青年某乙后,怕某乙告发,即
- 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规定的既遂
- 从事《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医学技术鉴定人员
- 下列情形中,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
- 被告人孙某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
-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 )。
- 在下列情形中,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
-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能够取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
- 某县城--交通警察王某在执勤时,发现一辆
- 经产前诊断,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医师应当向
-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
-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
-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的人民代表
- 卫生法律关系的要素不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