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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清创缝合术
- (一)适应证 1.开放性伤口,伤后6~8h以内者;伤口污染较轻,不超过伤后12h者;头面部伤口,一般在伤后24~48h,争取清创后一期缝合。 2.头、面和手部的火器伤,经清创后应进行缝合。其他部位的火器伤一般不做一期缝合 (二)术前准备 1.了解病情并签好相关知情同意书。 2.器械准备:无菌清创包、肥皂水、生理盐水、3%过氧化氢、碘伏及苯扎溴铵溶液、无菌注射器、2%利多可因、绷带、宽胶布、止血带等。 (三)手术步骤 1.清洗去污 (1)清洗皮肤:首先选择方便的操作体位,用无菌纱布覆盖伤口。毛刷蘸肥皂、水刷洗干净伤口周围正常皮肤,剪去毛发。除去污垢油腻。 (2)清洗伤口:用无菌等渗盐水冲洗伤口,取出表浅的血凝块和异物,用碘酒、乙醇消毒皮肤。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伤口,伤口污染较重时,也可用3%过氧化氢洗伤口,活动性出血用纱布或止血钳止血。为处理伤口深处。可适当的扩大伤口和切开筋膜。擦干伤口及周围皮肤,再次用碘酒、乙醇或苯扎溴铵消毒伤口周围皮肤、铺无菌巾准备手术。 2.清理伤口 按常规洗手、穿手术衣、带无菌手套。切除失活组织和明显挫伤的创缘组织,取出异物。血管损伤时,找到溢血端结扎。较大动脉血管损伤应做血管吻合,肌腱、神经损伤时可予以缝接。一时无法修复时可用丝线断端固定于周围软组织。以免收缩,方便以后修复时寻找。 3.缝合伤口 更换手术单、器械和术者手套,重新消毒铺巾。伤口内彻底止血。按组织层次缝合创缘,肢体深筋膜可以不缝合,达到减压目的。明显污染伤口可部分缝合,并在伤口内放橡皮管等引流;污染较严重者,清创后填塞无菌敷料,不缝合,3~5d后如无感染再做延期缝合。缝合完毕,敷料包扎。 (四)术后处理 1.酌情应用抗生素。 2.关节处术后固定于功能位或其他适当位置,抬高患肢。 3.术后3d换药,如有明显感染征象,部分拆线。 4.注射破伤风毒素1500U。 (五)注意事项 1.认真进行清洗和消毒。 2.除了尽量清除血凝块和异物,还要清除失活的组织。但在切除伤口组织以前,必须考虑形态和功能的恢复。尽可能保留和修复重要的血管、神经和肌腱。较大的骨折片,即使已与骨膜分离,仍应清洗后放置原位。 3.伤口内止血应彻底,以免再形成血肿。 4.缝合时应注意组织层的对合,勿残留死腔。 5.伤口内是否应用抗生素,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但局部应用抗生素不能代替清创处理。 (六)质量要求 1.熟悉适应证。 2.术前正确准备所需物品及正确选择是否进行局部麻醉。 3.对不同的伤口能正确的清洗。 4.清理、缝合伤口正确。 5.熟悉掌握术后处理。 6.熟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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