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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如何纠正婴儿腹泻脱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
  • 应用液体疗法纠正,方法有口服补液及静脉补液两种。 (1)口服补液:适于轻度脱水无呕吐者。配方是100mL温开水加入氯化钠0.35g,碳酸氢钠0.25g,氯化钾0.15g,葡萄糖2g。剂量按100~150mL/(kg·d),分多次服用。 (2)静脉补液:适于严重呕吐、腹泻伴中、重度脱水者。原则为“三定“:定输液量、定输液种类、定输液速度;“三先“:先快后慢、先盐后糖、先浓先淡:“三见“:见酸补碱、见尿补钾、惊厥补钙。 第一日补液量[mL/(kg·d)]见下表,包括补充累积损失量、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 第二日以后输液量只补充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 1)定输液量:根据脱水的程度定输液量。 2)定输液种类:根据脱水性质而定。 3)定输液速度:根据脱水程度、性质、继续损失量及心功能而定。重度脱水有休克者,先用生理盐水2份加1.4%碳酸氢酸钠1份,按20mL/kg,总量不超过300mL,于30分钟内静脉推入。目的是迅速增加血容量,改善循环和肾脏功能。扩容后根据脱水性质选用前述不同张力溶液(扣除扩容液量)继续静脉滴注。全日总量的一半在8小时内输入,余量在16小时滴完,平均速度为8mL/(kg·h)。对中度以下脱水无明显周围循环障碍者则不需要扩容,直接开始静脉滴注。 4)纠正酸中毒:轻度酸中毒无须另行纠正。在输液中随着循环和肾功能改善,酸中毒随即纠正。重度酸中毒时须补给碱性溶液,方法如下: ①在无化验条件或尚未知血气分析的测定结果时,可按5%碳酸氢钠3~5mL/(kg.次)或11.2%乳酸钠2~3mL/(kg.次)计算结予,必要时可于2~4小时后重复应用。 ②已测血量HCO[z3-.gif]值者,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剂量:(X为HCO[z3-.gif]值) (22-X)×0.5×体重(kg)=需补5%碳酸氢钠的毫摩尔数 (22-X)×0.3×体重(kg)=需补11.2%乳酸氢钠的毫摩尔数 ③如有条件测定血酸碱度及血气分析者,也可根据碱剩余(BE)计算剂量: 需补5%碳酸氢钠的需要量(mL)=(22-测得的HCO[z3-.gif]值)×0.5×体重(kg) 需补5%碳酸氢钠的需要量(mL)=BE×0.5×体重(kg) 需补5%碳酸氢钠的需要量(mol)=(22-测得的HCO[z3-.gif]值)×0.3×体重(kg) 需补5%碳酸氢钠的需要量(mol)=BE×0.3×体重(kg) 5)纠正低血钾:一般按氯化钾200~300mg/(kg·d),补充可分3次口服,重症应予静脉滴注,浓度不应超过0.3%,时间不应少于6~8小时,需在排尿后补给,以免引起高血钾。若入院时缺钾症状已很明显或血钾降低,则应及时补钾,不宜过分强调有尿补钾,以免输液后低血钾可能更为加重甚至危及生命。 6)纠正低血钙、低血镁:佝偻病和营养不良患儿补液纠正酸中毒后易出现低钙惊厥,可用 10%葡萄糖酸钙5~10mL稀释于10mL00%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推。长期腹泻后的惊厥患儿 用钙剂无效时应考虑低血镁,可用25%硫酸镁0.2mL/(kg·次),深部肌注,每日3~4次,症状消失后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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