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护士条例》中规定护士应享受的权利。
- (1)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3)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
- 简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法。
- 护士注册有效期是为
-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出现哪些情形将受到怎样处
- 对于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
-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
-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
- 医患双方对患者死因有异议时应当如何处置?
-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有关献血
- 何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 简述医疗事故分级。
- 简述患者的义务。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如何
-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
- 护士申请注册,当地卫生行政机构对符合条件
- 何谓护士?
-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 发生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