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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题]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天津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2年第二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假设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广州分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800万元、100万元、2000万元。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2012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多项选择题1.该企业2012年第二季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150

B、200

C、250

D、33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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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2.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50

B、125

C、150

D、250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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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3.广州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50.00

B、69.75

C、91.25

D、125.0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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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4.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33.75

B、55.25

C、75.00

D、125.0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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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5.关于该企业汇总纳税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北京总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B、天津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C、广州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D、天津、广州分公司均不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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